汇珏科技集团
2026-01-08
2025 年 5 月,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这份文件的意义很简单却很关键——绿电直连不再是试探性做法,而是被正式纳入国家能源体系设计中。
换句话说,这不是一个新概念被“发明”出来,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需求,终于被政策承认、规范并允许规模化发展。

在此之前,工业园区里流行过一种做法——隔墙售电。
发电侧和用电侧在同一园区或相邻地块,一条电缆直接拉过去,电不进公共电网。这种方式因为简单、便宜,在分布式光伏密集区一度被广泛采用。
但问题也很明显:
电力产权边界不清
过网费、调度责任说不清
电网企业承担风险却缺乏话语权
法规层面始终模糊
因此,隔墙售电更像是一种“被默认存在”的权宜之计。
而绿电直连,本质上是对这类需求的制度化回应。
政策文件明确了几条“硬规则”:
边界清晰:直连项目与公共电网的接口必须物理可界定
市场化参与:项目可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,余电上网比例受控(≤20%)
主体多元:发电侧不再局限于国有企业,用户侧拥有更高主导权
调节机制:允许通过储能、负荷管理平衡波动
一句话总结:国家给了绿电直连合法身份,同时也划清了边界。
设想一个现实场景:
你是一家出口欧洲的新能源或材料企业,客户在合同里明确要求——生产过程必须使用可核查的绿电。
但问题来了:
你从电网买的电,是风电、光伏,还是煤电?没人说得清。
绿电直连的意义就在于“可证明”。
通过专用线路,新能源电站的电力点对点输送到用电企业,不混入公共电网,实现物理路径可追溯。
企业可以明确地向客户、监管机构、认证机构说明:
这家工厂消耗的电力,来自哪一座风电场、哪一片光伏基地。
这不是“账面绿”,而是物理意义上的绿电使用。
如果把两种模式放在一起对比,就会发现它们追求的目标完全不同:
隔墙售电:核心是电价更低
绿电直连:核心是“绿色属性可被全球认可”
在国内市场,这种差异可能只是锦上添花;
但在国际贸易中,它往往决定是否被征收高额碳税。
对光伏、动力电池、新材料、化工等行业来说,
这不是成本优化,而是“能不能出海”的问题。
随着 CBAM(欧盟碳边界调节机制)和新电池法逐步落地,
不能证明绿电使用比例的企业,将被默认视为高碳产品制造者。
绿电直连 + 长期购电协议(PPA)带来的,不只是:
可核查的绿电使用证明
更稳定、可预期的用电成本
而是合规能力与国际市场准入资格。
传统新能源项目的痛点是:
“电能发出来了,但卖给谁、卖多少钱并不确定。”
直连模式下,用电企业本身就是长期买方,
电价通常高于常规上网电价,因为企业愿意为“绿色确定性”支付溢价。
这让新能源项目从“赌消纳”转向“锁客户”。
绿电直连并不是“绕开电网”,而是减轻电网波动压力:
新能源就地消纳
储能平滑出力
用户侧获得稳定电源
电网侧减少调峰负担
它代表的是一种趋势:
能源系统从“电源中心”走向“用户中心”。

绿电直连并非政策福利,而是清晰的商业模型:
1、电费优化
通过专线与长期协议,减少部分附加成本,电价更可控。
2、色溢价
绿电属性可直接抵消碳税、提升 ESG 评级,对融资和客户拓展极具价值。
3、 储能多重收益
储能可同时参与:
峰谷价差套利
容量补偿
辅助服务市场
当三者叠加,“绿电直连 + 储能”才真正形成可持续闭环。
必须承认,绿电直连仍面临一些现实问题:
各地过网费政策尚未完全统一
储能初始投资占比仍偏高
中欧绿证体系尚未完全互认
专线建设与审批流程复杂
但这些都是“怎么走得更快”的问题,而不是“要不要走”的问题。
在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前,江苏已率先推进试点:
通过 110kV 专线连接新能源电站与制造企业
配置约 10–20% 储能容量
要求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 60%
结果很直接:
电价下降只是表象,真正的价值在于企业获得了可用于出口认证的绿电使用报告。
这类项目,正在成为“工业绿电走出去”的样板工程。
短期看:
它是新能源投资与储能应用的新增长点,预计到 2025 年底,相关投资规模将达到数千亿元。
长期看:
它可能成为中国制造业应对全球碳规则、重塑竞争力的关键基础设施。
未来很可能看到:
更清晰的过网费与储能市场规则
“绿电 + 储能 + 数字化管理”的服务体系
围绕绿电直连的金融创新(如 REITs、碳资产证券化)
隔墙售电,是园区阶段的电力尝试;
绿电直连,是国家层面的能源重构。
前者解决的是成本问题,
后者解决的是身份与通行权问题。
当全球制造业竞争的核心指标从“价格与效率”,升级为“碳足迹与可信度”,
绿电直连,正在成为中国企业通往未来的一张绿色通行证。